2005年9月底,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检察院对14周岁的初二学生李小明提起公诉。2005年夏天,李小明用榔头将母亲活活锤死在床上。 李小明被金坛市公安局刑大民警擒获后交待:妈妈自从和爸爸离婚后,就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每当他考试得不到高分,或家庭作业得不到老师的好评,妈妈就会暗自流泪或不停叹息,他实在是受不了…… 一定要超过爸爸 1995年,6岁的李小明父母离婚了。离婚后,张英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她对儿子说:“现在妈妈除了你,什么都没有了,你要给妈妈争口气。 张英把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叫到跟前:“你一定要超过你爸爸,不能让妈妈失望啊!”李小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虽然不能完全领会妈妈的意思,但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必须把爸爸当作比赛的对手,只有跑到爸爸前面,才能舒展妈妈紧皱的眉头。 1999年10月的一天,老师让张英到学校去一趟。原来李小明这次考试很不理想,老师说小明上课老是思想不集中。张英问老师,儿子这次考试成绩在班上能排到前几名?“中上等吧。”老师无奈地看着张英。天啊,儿子的成绩不是一直很好吗? 张英回到家里,让儿子老老实实坦白:为什么上课不能集中精神。李小明说,这次考得不好纯属偶然,下次他一定考好。张英认为儿子是在敷衍她,儿子一点不体恤她的苦心。想到这,眼泪象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一颗一颗滚落下来。张英的样子把李小明吓坏了。他无所适从地站在那儿,看着妈妈耸动的肩膀,不知道该怎么做。 从此以后,张英的脸上再也难见笑容,李小明也不敢像以前那样跟妈妈亲近了。在李小明眼里,张英作为妈妈的角色已经淡化,她更像一个严厉的体育教练。 张英替儿子制定了学习计划:每天必须做多少课外作业;双休日必须看多少课外书;早上朗读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分钟……李小明认为,妈妈的这份学习计划挤占了应该属于他的自由时间,剥夺了他童年的快乐,他对学习越来越没有兴趣。 到李小明小学快毕业时,他的成绩已经由中上等跌到了中下等。张英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躲在房间里流泪。母亲红红的眼眶、无助的眼神,像鞭子一样抽打在李小明身上,他真希望妈妈痛痛快快地把他打一顿,这样他的心里会好受一些。
请别再对我叹息 初一下学期的一天,李小明偷走了妈妈的1000块钱,来到常州一家网吧。在那里总共待了9天,直到把钱花光,他才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回到家后,妈妈和他进行了一次艰难的谈话。 “跟妈妈说实话,你为什么要逃学?为什么不回家?” “我觉得上学没劲,回家也没劲,我上学就是为了让您高兴,要不我早就不上了。” 儿子的话像重重的木棒狠狠砸在张英的头上。她弄不明白:4年前那个好学上进、成绩优秀的儿子,怎么眨眼之间就不见了?她抓住儿子的手,“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李小明知道,只要回到这个家,就无法回避妈妈的哭声。他壮着胆子,截住妈妈的哭声:“妈,我求你以后别在我面前哭了,我以后一定改掉毛病,好好学习。” 张英愣愣地看着儿子,心里想,儿子既然肯对她说心里话,说明儿子还信任她。只要有这份信任,她就还有希望。儿子烦她哭,以后她就不哭。 初一下半学期时,李小明个子已经长到近1米70,由于坐姿不正确,加上爱玩电脑,他患上了腰椎尖盘突出病,不得不留级。这让要强的张英感到很没面子。她曾对朋友说:“儿子不给我长脸,我赚再多钱也没意思。”在家里,不管干什么事只要一想到儿子,她就止不住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李小明觉得,无论他躲到家中的哪一个角落,都能听到妈妈永无休止的叹息声。 李小明再也无心学习,妈妈的叹息声让他感到无比压抑,他觉得这比杀了他还难受,可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改变这一切。 一天晚上,李小明轻轻走到妈妈房间门口,偷偷向里面张望。他惊讶地发现,妈妈并没有坐在床上看电视,而是坐在地上发呆,默默流着眼泪。李小明觉得心里好难受,他有点恨母亲,也有点恨自己。李小明或许不知道,正是这种越聚越深的恨,后来毁了母亲,毁了他自己。
锤杀亲母10几榔头 2005年5月13日,由于没有交政治课家庭作业,老师让李小明带信给张英,让她到学校。 李小明知道,如果实话对妈妈说,妈妈一定会很伤心,李小明决定把这件事瞒下。5月16日清晨,李小明从睡梦中睁开眼睛,他所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怎样才能既不告诉妈妈,又能对政治老师有个交待。李小明想了很多种办法,却没有一种办法可行。 突然,他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吓人的决定:他要杀了妈妈!他觉得自己被一个无比压抑的环境所包围着:学校里,老师不停地布置作业、不停地安排考试,他不想去学校;在家里,妈妈没完没了地抱怨、没完没了哭泣和叹息,比打他更让他受不了,他也不想呆在家里。那一瞬间,他认定只有杀了妈妈才能突出重围,才能自由畅快地呼吸。所以,他拿起一把榔头走进妈妈的房间。 张英侧身躺在床上,丝毫没有发现儿子的异常。李小明闭上眼睛,举起榔头胡乱朝妈妈头上砸去,一下,两下,三下……李小明一共砸了10几下,妈妈终于断了气。 2005年5月16日下午5时,江苏省金坛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市区一家网吧将正在上网的李小明抓获。2005年9月底,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检察院对李小明提起公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